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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汉语文化学院2023年招收对外汉语、新闻与传播专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成立于2002年,拥有中央统战部“华文教育基地”、湖南省“华文教育基地”、HSK考点、汉语国际推广研究院(首批“中国智库索引来源智库”)、华文教育研究中心。 学院2009年开始招收汉语言专业本科生,2013年开始招收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学术型硕士,2019年开始面向海外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2023年开始招收新闻与传播(中华文化国际传播领域)专业型硕士。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逾60%,具有海外教学经历的近80%。学院每年承担着2000余名国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任务,每年拥有长短期国际学生约800人,学生来自五大洲40多个国家。
秉承“传语弘文,立己达人”的宗旨,经过多年发展积淀,学院已形成国际学生教育、华文教育、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四教并举”的办学格局和“一系三部六室、三点一院一中心”的教学科研架构。“一系三部六室”即汉语系,华文教育部、国际公共课程教学部、国内公共课程教学部,汉语教研室、中国文化教研室、公共汉语教研室、中国概况教研室、演讲与口才教研室、教师语言教研室;“三点一院一中心”即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学术型硕士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中华文化国际传播领域)专业型硕士点,汉语国际推广研究院,华文教育研究中心。 学院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海外有一定影响”的华文教育基地。华文教育工作涵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华文教师培训、外派教师培养输送、华文教材研发、华文教师专业竞赛、中华文化大乐园、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华文教师学历教育、名师海外巡讲等多个方面,在国内及海外都产生了良好反响。 美美与共,和而不同。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欢迎您! 热忱欢迎各位推免生来我院学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待遇 我院对外汉语专业(华文教育方向)学术型硕士、新闻与传播专业(中华文化国际传播领域)专业型硕士招收推免生,接收人数以我校9月公布的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并享受学院推免奖学金。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程序:7月20日—9月20日,申请人可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将申请表发送至906764854@qq.com进行预报名。学院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届时,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参加预报名的程序: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在10月20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2.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三)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2); ⑤学院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后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院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咨询电话:0731-88873017 附件1:
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2.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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