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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医学部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医学部招收的研究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学术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以上1-3项模板均可在网络申报系统中下载,网址请见“四、申请办法”)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TOEFL成绩、IELTS成绩、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6.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7.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8. 申请推免直博新生拔尖人才奖励计划所需材料,详见本办法 “九、奖学金与助学金”部分的介绍。 将材料按顺序装订在一起,按规定时间寄送至申请学院研究生主管办公室(地址见附件)(申请拔尖人才奖励计划者,请在材料外特别注明)。此外,以上材料(专家推荐信除外)请自备一套复印件及一份电子版(材料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以备复试时使用。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医学部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申请人将被取消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办法 1.查看专业目录 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直博生的学科专业和名额请查阅《2023年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23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依据目录中学院注明的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报考。 进入yjsy.bjmu.edu.cn→招生录取→招生简章及目录查看。 2.网络申报 3.接收申请材料 医学部各学院接收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纸版材料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4日。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的纸版申请材料直接寄(送)达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地址见附件),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五、初审和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1.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免试复试名单,医学部将于2022年9月中上旬在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录取网页公示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名单。 2.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请申请人关注招生动态网页通知。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 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待录取与公示 1.医学部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复试和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医学部有权撤销待录取。 2.申请人可登录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录取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学院应及时予以答复。 七、基本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八、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推荐免试直博生按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10000元/学年/生。 九、奖学金与助学金 1.拔尖人才奖励计划 医学部面向具有科研潜力的推荐免试直博生新生设置拔尖人才奖励计划。奖励对象为推荐免试正式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直博生新生,奖励比例约为20%,奖励金额为5万元/生。鼓励跨学科优秀人才申报。医学部将在推荐免试复试录取阶段组织评审工作。 申请拔尖人才奖励计划者,需按推免规定时间在所提交的推免申请1-7材料基础上,提供《拔尖人才奖励计划个人信息表》(模板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研究生主管办公室邮箱(见附件)及研究生奖助办公室邮箱:pgb@bjmu.edu.cn,邮件名称为“拔尖人才奖励计划申请-所申报学院-本科阶段一级学科-姓名”,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2000-12000元/项。 3.其他有关医学部研究生奖助体系详情可查阅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网站—学生事务—奖助学金栏目。 十、复审与录取 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十一、其他事项 1.如在2023招生年度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医学部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请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yjsy.bjmu.edu.cn→招生录取),查看招生有关信息等。 4.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7 传真:(010)82805630 监督电话:(010)82802338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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