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于举办2021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 夏令营的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历经三十年的发展,现已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五个学科方向)、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九个学科方向)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立面向国际留学生的全英文LL.M项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学专业博士项目,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国际法)、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等。经济法学科与环境法学科分别入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方阵”与“环境资源法研究方阵”。与多所国外著名大学签订了学生联合培养协议,拥有数十个法律实习与实践基地。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特色的优秀法律人才,探索出一条培养创新之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多任职于大型律师事务所、金融企业、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家机关、知名企业等。 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4月21日,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挂牌;2017年4月1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2018年党中央决定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此进程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得以进一步深化,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2019年8月26日,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个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2020年6月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0年9月21日,北京、湖南、安徽3个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同时,国务院发布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 建设自贸区/自贸港需要大量精通金融、贸易、税收、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级人才。为促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培养自贸区/自贸港发展所需的高级法律人才,同时为适应财经法律领域的飞速发展,满足新时期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定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在上海举办第十一届全国“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大学三年级学生招收学员并同时安排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选拔结束后初步确定候选人。表现优秀的同学将有机会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名参加!
一、夏令营主题 本期夏令营旨在:向广大学员介绍、讲授国内外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特别是自贸区财经法律理论,以适应自贸区飞速发展和建设,不断满足我国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需求;向广大学员展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面貌和基本情况,吸收优秀本科生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 本期夏令营与“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合并举办,由中国(上海)自贸区协同创新协同高校(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以及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委、上海市司法局等单位的学者和资深实务专家授课,授课语言为中英文,教学方式为在线课堂讲授、专题研讨等。
二、教学、实践活动与推荐免试日程安排 1、报到日期:2021年7月27日 2、开班典礼:2021年7月28日 3、授课与推免生选拔: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 4、结业典礼:2021年8月2日 本次夏令营活动将全部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资格 本期夏令营拟招收学员约80人(不含本校学员名额),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2022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扎实的财经法律基础; 2、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或其他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10%;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能证明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 (二)申请程序 2、申请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注册选择专业即为申请推免专业,一经选定,不能更改,请慎重) ; 3、按要求将(三)申请材料通过email发送到: shufe_summer@126.com。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邮件主题、压缩包及文件夹名称格式均为:姓名- 学校- 年级- 2021“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截止时间6月15日。 4、只在网上申报而未按时发送材料至指定邮箱者,报名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2021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申请表PDF电子版,申请表中的签名请使用电子签名; 2、个人陈述PDF电子版(可通过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下载); 3、专家PDF电子版推荐信2封(可通过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下载),需要2位副教授(含)以上老师分别推荐,推荐信中的专家签名请使用电子签名; 4、本科阶段成绩单PDF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前五个学期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PDF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提供并加盖公章);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证明(TOEFL/IELTS等)PDF扫描件; 7、身份证PDF版扫描件、学生证PDF版扫描件; 8、一寸电子版数码证件照片; 9、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及各类奖状及证书等)扫描件; 10、个人诚信承诺书PDF版(个人诚信承诺书请见附件,承诺书书请使用电子签名)。个人诚信承诺书未提交的申请者,将视为申请材料无效。
最终获得我校录取资格的营员,需根据学院后续通知提供纸质版申请材料。学院将根据纸质版材料对申请信息进行再次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推荐免试工作 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在夏令营中进行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考核、选拔后初步确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 2、取得候选人资格的学生,需获得本校推免资格,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加盖教务处证明章的前六学期成绩单、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等材料,我院将对考生的推免接收资格进行重新审查,通过审查并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审批后方能确定录取资格。 3、硕博连读和直博项目的申报,将在入营后进行。
五、入营及通知 材料审核及夏令营资格审定:材料审核和夏令营资格审定工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夏令营入营名单将于2021年6月下旬通过“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和法学院网站公布,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本期夏令营属公益办学,不收取学费,并免费提供课程材料。
六、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21-65903408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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