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夏令营活动简介
复旦大学法学院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旨在增进全国各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并通过多维度的考核选拔优秀大学生。学生们在“夏令营”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拔2022年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是我院预选拔推免生的渠道之一,本年度除夏令营活动外,下半年还将举办推免生预选拔活动,届时将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5日9:00-6月15日17:00
三、报名条件
1.全国各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突出,专业成绩排名应在前30%以内,原则上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或相当水平,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当水平。)
3.具有一定的学术科研能力或潜力。
4.在校三年级本科学生,其中法学专业学生可申请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项目,其他专业学生可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项目;非法学专业学生具备一定法学基础或辅修过相关法学课程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500K以内。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CET六级、雅思、托福、专业外语成绩等。
4.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www.gsao.fudan.edu.cn),通过“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的“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进行网上报名。
2.纸质材料寄送说明
(1)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复旦大学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1份;
(2)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两封(提交原件);
(3)本科成绩单(双学位或辅修二专的同学,还需附双学位或辅修成绩单)和专业排名证明(均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注:若发现考生伪造报名材料,则取消其营员资格);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及其他如托福、雅思等成绩等;
(5)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建议使用普通订书机简单装订,并按照申请表、推荐信、成绩单和专业排名证明、奖状复印件、各类证书、学术论文、其他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较厚的论文及出版物可单附于后。
书面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复旦大学法学院212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韩老师收,邮编:200438。信封正面请注明“2021年夏令营申请材料”,于2021年6月16日前送(寄)达复旦大学法学院(以寄达邮戳时间为准,建议使用EMS快递,联系电话31245703)。
六、计划营员人数
计划营员人数约110名(含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具体根据报名情况酌定,实际入营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七、营员遴选结果通知
营员遴选结果将在6月26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营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
八、夏令营活动安排
夏令营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活动内容 |
7月2日 | 下午2:00-4:00 | 报到(夏令营学员线上签到) |
7月3日 | 上午9:00-9:30 | 夏令营开营仪式:法学院情况简介 |
上午9:45-11:45 | Teamwork小组讨论(法学硕士) |
下午1:30-5:30 | 线上面试考核(法学硕士) |
7月4日 | 上午8:30-11:30 | Teamwork小组讨论(法律硕士) |
下午1:30-5:30 | 线上面试考核(法律硕士) |
注:
(1)本日程为拟定计划,具体安排可能会根据特殊事由进行适当调整。
(2)营员需要全程参加线上所有活动。
(3)参加暑期夏令营的学生必须遵守复旦大学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安排参加活动,违反规定,后果自负。
(4)对其他未尽事宜,复旦大学法学院保留最终解释权。
九、优秀营员评选实施细则
1.学院会按专业方向成立(若干)优秀营员评选小组,各专业方向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与评选工作,每个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评选考核内容包括所报考专业的综合知识与技能、外国语水平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3.评选考核采用在线面试方式,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进行。
评选考核时间:7月3日-4日(在线面试与模拟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评选考核成绩包含线上面试考核(占总成绩50%)和Teamwork小组讨论(占总成绩50%)。其中,线上面试考核包括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80%,外国语面试成绩占2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评选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评为优秀营员。
5.评选考核结果将在面试后一周内,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
6.夏令营优秀营员评选其他相关要求,参照《复旦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十、咨询方式和监督申诉渠道
咨询方式: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1245703,邮箱:lawjw@fudan.edu.cn
监督申诉渠道: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1245603,邮箱:fxyzhb@fudan.edu.cn
本《活动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