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1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复试
我院今年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
复试安排如下:
(一)报名
2020年9月28日前,推免生可登录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login/sstm/login.jsp)进行预报名。
所有推免生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1、时间:9月22日前;
2、面试形式:网络面试;
3、技术平台:腾讯会议、钉钉等;
4、面试内容:
(1)自我介绍;
(2)学科专业知识问答:必答题,网上抽题,并按要求回答;
(3)教师技能及素养知识问答:必答题,网上抽题,并按要求回答;
(4)考官提出的其他问题。
5、面试程序:
各专业提前排好考生顺序,通知考生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室,面试完即刻离开考场。
我院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后续复试安排将另行通知,详见我院网站通知。
6、组织管理
(1)成立教师院2021年推免招生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聘任考官与秘书,秘书由主考官负责挑选。
(3)各专业秘书在平台上建立会议室与候考室。
(4)考试结束后,由主考官负责收集成绩,计算后按从高到低排序。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
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767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519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校纪委:025-8589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