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际互推简介
在目前国内各大高校“合纵连横”加强校际交流的大形势下,许多高校形成了联盟,推出了联盟高校校际互推免试研究生的政策(比例基本上为1:1,即互推院校双方必须同时推荐相同数量的学生)。
联盟成员高校之间的推荐免试生将优先给予其考生预录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联盟成员高校鼓励本校学生报考其他成员高校研究生,并给予优先调剂和复试的资格;部分高校规定,凡由联盟高校推荐的学生,原则上都要接收。
目前国内比较大的高校联盟有:
1. 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
东北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重庆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兰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2. 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优秀资源共享联盟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华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长安大学;
3. 北京高科大学联盟
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燕山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4. 卓越联盟
同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除以上四个高校联盟之外,C9高校、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以及一些有合作协议的高校之间也有校际推免的名额,一般比例都是1:1,有意保研的学生务必关注自己学校的相关通知。
2.校际互推流程
联盟高校推荐的学生一般由学生所在高校选拔,保研名额及登记表通常由学生所在高校提供或不占本校保研名额,并且指定交流高校。部分交流高校要求对方学校按照指定学科专业推荐。
被推荐的学生有的无需再参加交换高校的推免考核,在不出现意外(如学生有不及格科目、被处分以及其他被双方高校认定不符合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情况)的情况下,学生均能被交流高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生,但是其研究生导师需要学生自己联系。
学生在获得校际交流保研名额和交流高校的接收函之后,需按照接收函上的要求,完成研究生报名以及寄送相关申请材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