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2020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1951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由兰州大学文学院俄文系、西北大学外国语文系俄文组、俄文专修科合并组建了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前身——西北俄文专科学校。1952年,中共西北局党校俄文班并入西北俄文专科学校,开始为国家培养本科层次外语人才。1958年更名为西安外国语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2011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为“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3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实现了由单科外语院校向突出外语教育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特色,以人文学科为主体,社会学科、管理学科和理学学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外国语大学的转变,是国家西部重要的外语人才培养基地,在西北地区的外语教育教学和研究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学校现在拥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我校除旅游管理(125400)、教育管理(045101)专业之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的各招生专业均接收直博生申请,直博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 5.2020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6.申请学生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7.报考直博生的考生学业及科研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和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 (2)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与我校同类的外语院校;或毕业于其他高校且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我校科研处认定的二类B级论文1篇(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以计算1篇),或参与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3名,含项目主持人),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 (3)本科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博士专业相同。 (4)有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 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的有关精神,2020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2.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对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按照各学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 (1)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居民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交至各学院留存; ②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③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2)复试考核 ①各学院对推免生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 ②考核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 ③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④专业知识考核需核查考生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特别是专业必修课成绩。并考查考生学习能力、对申请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及创新精神等方面; ⑤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拟录取 各学院将通过复试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并通知拟录取考生。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接受录取。教育部录取录检通过后,我校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将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我校研究生院: (1)《西安外国语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西安外国语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附件2); (3)博士阶段研究计划书(附件3); (4)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发表论文的复印件;科研项目的立项证明; (6)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存档部门公章);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对直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直博生,按照研究生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学校成立由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直博生的科研成果、科研创新能力、写作能力及外国语能力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拟录取 我校直博生录取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成绩排名及导师意见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并通知拟录取考生。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接受录取。教育部录取录检通过后,我校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新闻硕士、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学制2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3年。 2.直博生攻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5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 3.所有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4.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我校的推免生可减免硕士学制内所有学费;本科毕业于其他高校的推免生根据录取专业学制情况,可减免硕士学制内2年(学制3年)或1年(学制2年)学费。 我校还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可多元化的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③体检不合格者。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博士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生(含直博生)录取资格。 七、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 邮政编码:710128 咨询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
原文链接:http://yzw.xisu.edu.cn/info/1093/18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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