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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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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9 16: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和《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师大研〔2019〕7号)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推免生优惠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凡报考我校的普通类推免生(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本硕一体化教育硕士项目,下同)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被我校接收的普通类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学业奖学金(12000/人);
(二)江苏省三期立项建设优势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接收的普通类推免生(注:江苏省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号标记的专业),入学后学院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具体情况另行发布);
(三)录取在省三期立项建设优势学科和省重点学科的普通类推免生,在学校实施拔尖创新型研究生项目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计划,资助其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选派到国内双一流高校联合培养;
(四)普通类推免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普通类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优先安排;
(六)普通类推免生到学校参加复试的,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七)普通类推免生入校后有权优先选择导师。
二、接收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申请专业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除外。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专业
2020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所有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学科(专业领域)、方向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录取栏目发布的《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程序
(一)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办法和专业目录,复试通知发放和待录取通知发送等也均在该网上进行,请务必及时登陆该网站。
(二)我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对其发放复试通知。
(三)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在48小时内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另行通知):
1. 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 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奖证书等。
五、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时间拟定于9月26日-10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研招网后台发送给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复试方式为面试,侧重考查学生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等。复试总成绩为150分,90分为合格。
(三)各接收单位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
(四)复试合格者,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二)入学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3. 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七、联系方式
江苏师范大学研招办联系人:闵老师,联系电话:0516-83500192,传真:0516-83500192。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yjsy.j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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