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使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二、接收专业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
2.已经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当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3.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在2020年9月份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4.我校将在复试后第2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在6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5.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校纪委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四、推免生复试办法
1.复试时间
由拟接收学院自主安排。
2.资格审核
考生在各学院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报到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
3.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及知识背景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3)英语水平测试:在面试阶段进行,满分为100分,以测试相关专业外语水平为主。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5. 复试费用:免收复试费。
五、资助与奖励政策
为吸引更多符合推免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报我校,提高我校生源质量,我校出台《中南民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助办法》(民大发〔2014〕59号),具体奖助措施如下(标准见表):
1.生源奖学金。对来自“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奖励10000元,“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奖励8000元,“博士授予权”院校的推免生奖励6000元,“硕士授予权”院校的推免生奖励4000元。
来自本校的推免生参照“211工程”院校标准,奖励8000元。
生源奖学金在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2.学业奖学金。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均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学业奖学金在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3.民族类奖学金。被录取到我校民族类专业(特指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二级学科专业)的推免生均可获得奖金2000元,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4.国家助学金。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推免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由学校财务处逐月划入推免生个人“校园一卡通”账户。
5.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奖金20000元/人。
6.差旅补助。对于来自省外高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来校复试差旅补助。
7.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每项3000-20000元。
8.“三助”岗位。学校鼓励推免生竞聘“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
9.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吴泽霖奖学金、新闻奖学金、华饴创新奖学金、克勤创新创业奖学金、“同路人”爱心奖学金和校友基金“自强”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名 称 | |
生源奖学金 | |
学业奖学金 | |
民族类奖学金 | |
国家助学金 | |
国家奖学金 | |
科研创新基金 | |
吴泽霖奖学金 | |
华怡创新奖学金 | |
克勤创业奖学金 | |
“同路人”爱心奖学金 | |
“自强奖学金” | |
成之新闻奖学金 | |
六、其他事项
1.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0%。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统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3.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4.投诉、申诉
我校研招办负责推免生接收阶段的投诉或申诉,重大问题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受理。
投诉、申诉电话:研究生院 027-67843396/67842123
纪检监察处 027-6784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