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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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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8 15: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精神,我校2020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直博生。

一、计划安排

2020年学校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3000人左右,约占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规模的50%。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且进入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均可接收直博生。直博生招收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博士招生人数的20%。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国内高校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能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工作程序

1.考生准备申请材料

各院系按学校要求在院系网站公布工作细则。考生可根据要求提前做好材料提交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个人基本情况(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学生证照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3) 本科阶段成绩单与专业总评成绩排名原件(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 如申请本科直博,还须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

(5) 院系要求的其他证明个人学业成绩、英语水平、学术能力等方面的材料。

各院系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以研招网公告为准)填报志愿。

3.院系审核并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须进行确认

各院系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内对其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发出复试通知或予以解锁。院系在发出复试通知后,可与考生电话联系,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在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后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若超出规定时间未接受复试通知且经院系电话确认后,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

4.院系组织考核并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须进行确认

各院系要制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细则,按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心理素质、学业成绩、学术潜力等进行复试考核,对考生择优选拔、综合评价,并公布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和接收推免生的计划数,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进行确认。各院系对前期夏令营等环节已进行考核并公示成绩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待录取,一旦操作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5.拟录取名单审核上报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校汇总并审核待录取名单后上报。

四、有关工作规定

1学校和院系要完善推免生选拔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考核的工作规范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公示,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各院系要组织对导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考核标准。

五、奖助学金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从2020年起,学校拟设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和公开招考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入校后按文件规定申请一次性的新生奖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参考标准如下(最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1)特等奖(15000元/人):奖励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且学生为专业排名前1%或第一名。

(2)一等奖(10000元/人):奖励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且学生为专业排名前5%。

(3)二等奖(5000元/人):奖励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且学生为专业排名前10%;或学科评估排名前20%高校,且学生为专业排名前3%。

六、其他说明

1.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最终核定为准。

2.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于2020年6月发放。


华中科技大学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原文链接: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27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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