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工程大学202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拟接收推荐免试专业、生源类别及招生计划 学位 类别 | 学科 代码 | 招生学科名称/ 专业学位领域 | 国防生 | 地方普通 高校应届生 | 备注 | 学术 学位 | 070100 | 数学 | √ | | 新增硕一 | 080200 | 机械工程 | √ | |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 |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 | √ | | 080800 | 电气工程 | √ | √ |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 | √ |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 | √ | | 082400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 | √ | | 08260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 | √ | | 082700 | 核科学与技术 | √ | √ | | 083900 | 网络空间安全 | √ | | 新增硕一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 | | 专业 学位 | 0854 | 电子信息 | √ | √ | | 0855 | 机械 | √ | √ |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 | | | 0858 | 能源动力 | √ | √ | | 预计招生计划 | 65 | 50 | |
二、申请条件及说明 (一)申请对象为国防生、地方普通高校应届生。 (二)考生须获得所在院校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且所在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 (三)考生申请推免的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 (二)正式填报志愿 (三)材料审核 我校研招办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对通过初审的考生发送面试通知。考生须于9月24日来校报到,并提交如下书面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下列次序装订): 1. 《海军工程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学校有关业务部门盖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1份(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及复印件1份。 4. 包含本人信息的本科录取名册单页复印件1份(学校档案室盖章)。 5.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一年)。 6.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能表明个人学养、专长、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国防生需提供选培办出具的准考介绍信,拟录取后及时将《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寄送我校研招办。 上述材料须真实完整,并加盖所需单位公章。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综合面试 我校拟于9月25日组织体检和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状况、健康情况、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五)录取工作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通过该系统予以明确回复。确定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向考生及其所在院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等。 四、有关说明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在读期间,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审核、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等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二)推免生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籍处分,以及出现学习成绩明显下滑、政治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推免生拟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入学后有关费用及待遇: 1. 国防生:录取后为军队研究生,入学办理入伍手续,不收取学费,实行供给制并享受军队干部待遇,毕业时由海军统一分配工作。 2. 地方普通高校应届生:录取后为地方研究生,入学不入伍,毕业后自主就业(可面向国防工业部门、科研院所,以及军队文职人员就业)。 地方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按教育部有关标准分学年收取):第一年8000元/人,第二年8000元/人,第三年4000元/人。 (2)助学金:60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进行发放)。 (3)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20%,每人30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比例为30%,每人1500元/年。 (4)助研工作津贴:根据岗位不同为1000元—3000元/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军工程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430033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717号81号信箱 联系人:潘逊 联系电话:027-83642841
海军工程大学202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原文链接:http://www.nue.edu.cn/index.aspx ... uid=706&id=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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