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20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2020级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廖桂生 组员:蔡固顺 丁金闪 邓 成 孔 东 秘书:王翰儒 杨峻玮 王 静 监督:刘建锋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报名流程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报名。即日起,考生可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http://yjsxt.xidian.edu.cn/pub/index.jsp),点击“推免生报名”。我院研究生报名平台截止报名时间为9月25日18:00。考生请随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外校推免生审核通过后,请直接联系导师进行面试。本校推免生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see.xidian.edu.cn。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报。9月28日起,所有通过西电研究生报名平台报名且被确认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报。我院将在推免生报名后24小时内在系统上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请尽快点击“同意复试”。 未在西电研究生报名平台报名的同学,请务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报之前,联系电院招生办公室88202276。 注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须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工作,且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导师以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为准。
五、复 试 1.复试考核 学院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 (1)参加“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并面试通过的推免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招校园行活动获接收函的推免生和通过我院导师团队综合面试的推免生,复试成绩以“优研计划”考核、校园行面试老师或电院导师团队考核结果为准,学院不再另行安排复试,未确定导师的外校推免生请尽快联系导师; (2)其他推免生: 其他推免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事宜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请推免生务必按时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 报到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办公楼230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推免生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面试通过、研招校园行活动获接收函的推免生和通过我院导师团队综合面试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9日18点前完成报考,并于30日18点前完成录取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和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所获接收函和综合面试结果无效。 2.其他推免生: 根据“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的时间参加并通过我院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的推免生务必在发出复试通知后4小时之内完成接受复试通知,通过复试后必须在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录取确认。 3.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我院拟接收二次报考推免生的学位类别为专业学位。 4.推免生点击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20级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锁定考生状态,不再受理解锁、取消录取资格的申请。 请注意: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七、奖助体系 我院一次报考录取的推免生奖学金为一等奖学金。对于优秀硕士推免生、直博生以及弹性直博生分别设立专项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说明:1.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和弹性直博生,只在入学第一学年享受,且获得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本学年不再享受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或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其余学年按对应硕士或者博士奖助体系执行。 2. 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条件要求中的名次和排名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的信息为准,排名人数不足100人,但大于等于30人的,第一名按1%计,排名人数小于30人的,按实际名次和排名人数计算。 3. 未享受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的新生,硕士新生按规定享受硕士学业奖学金,博士新生按规定享受博士学业奖学金。
八、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校纪委:029-81891725 研究生院:029-81891244 学院:029-88202254
九、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低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电子工程学院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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