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接收推免生除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
1. 原则上“双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推免生。
2. 接收跨专业要求:
光学工程01-06方向、物理电子学02方向及光学工程(专业学位)01-02方向:可接收物理、化学、材料类跨专业推免生;
光学工程07方向、物理电子学01方向及光学工程(专业学位)03-04方向:可接收物理、数学、化学、材料、心理实验类跨专业推免生;
物理电子学03方向:可接收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物理学专业跨专业推免生;
电路与系统01方向及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1方向:可接收计算机、通信专业跨专业推免生;
电路与系统02方向:不接收跨专业推免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2方向:可接收电类、物理、材料专业跨专业推免生
二、考核形式及要求
形式:面试。本院拟组成6个面试小组,每个小组至少由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成。分别是:“先进光子学中心”,“显示技术研究中心”,“OSC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ASIC工程中心”,“MEMS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电子技术教研室”。
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时间安排:
1. 学院接收推免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9年8月30日;
2. 学院在推免预报名系统里发送复试通知,预计时间9月5日左右发布;
3. 学院组织推免复试考核,预计时间9月初;
地点:四牌楼校区
4. 学院公布推免复试考核结果,预计时间为复试后一周内。
四、申请者在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参加”或“确认不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参加”的,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请务必随时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五、申请者须在参加复试时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供审查(注意:无需提前寄送):
1)《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通过“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 本科阶段成绩单与专业总评成绩排名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申请本科直博,还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
六、学院根据工作细则组织复试考核,对申请材料和复试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并公布考核结果。
1. 各面试小组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
2. 综合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数
获得母校推免资格者,面试成绩作为推免生复试成绩。
七、9月25日后,通过我院复试考核拟接收的推免生,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未接收满的专业将实施替补录取。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
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更改。八、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方式:025-83795466、025-83790752
九、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学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