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yjszs.sust.edu.cn/info/1035/1470.htm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顺利完成我校2020年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推荐工作,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推免领导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人任副组长,监察处、教务处、学工部、团委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小组成员。校推免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推荐和接收工作的协调、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和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推免考核、材料上报等各项具体工作。 校监察处负责对全校推免工作的全程监察。 二、总体原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免生包括:普通推免生、学术专长推免生。推免生的推荐接收工作,是为国家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全面考核。注重在学期间课程学习和一贯表现,并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根据教育部推免有关文件政策要求,推免名额分配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对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来安排使用推免名额。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学校确定的推免计划安排推免工作。 三、推免生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3.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专业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50%(无不及格课程)。 (三)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3.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原则上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4.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者。 注: 1.学科竞赛及期刊目录见《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国际级、省部级学科竞赛由学院及相关部门参照本积分办法认定)。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须以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中论文、专利成果署名均为第1名或指导教师第1名,学生第2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 8 月 31 日之前获得证书或正式见刊发表。 2.推免资格由学院依据《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及学院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认定。 3.学术专长推免生认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推免计划的15%,获得推免资格须报考陕西科技大学。 (四)下列情况不能享受推免生资格 1.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 (五)推免生资格确定 (1)校推免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推免计划;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确定普通推免生、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名单及公示; (3)教务处负责确定本硕连读资格名单与公示; (4)校团委负责确定支教团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组织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推免计划拟定推免名单,并提交校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六)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推荐单位,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进度安排 具体推免工作及时间安排,以学校9月份的正式推免工作通知为准。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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