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举办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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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 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7]4号)文件精神,着力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武汉大学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以下简称“夏令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夏令营的活动目的为:促进大学生相互交流,提高青年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研究兴趣,使更多优秀大学生了解武汉大学,不断扩大武汉大学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推免生、直博生(限理学、工学及医学)选留部分优秀生源;全面提升一流人才发现水平,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选拔机制,面向海内外延揽优秀生源。 二、活动组织 (一)举办单位 夏令营活动以培养单位或学部为单位进行组织。 (二)活动名称 夏令营活动各举办单位对外公布的活动名称为:武汉大学××学院(系)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 (三)参营人数及校内外营员比例 1.参营人数 根据本单位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接待能力及实际需要确定。 2.校内外营员比例 原则上校外营员应占一定比例,本校和校外营员具体比例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 (四)活动时间 各单位举办夏令营活动可安排在今年7月7日-8月4日期间进行,活动时间3天左右,具体由举办单位确定。 三、活动内容 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活动内容,应突出本单位优势与特色,吸引优秀生源。如:举办讲座或论坛、知名学者学术报告、营员学术沙龙、参观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并开展为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选留优秀生源工作。 四、申请条件及办法 (一)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参加夏令营活动需具备以下条件: 1. US News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国重点大学、省部级重点大学,或所学学科为全国重点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水平评估中排名靠前的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20届毕业生,含境外高校当年毕业学生);个别有突出成果、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的其他高校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占参营人数比例不超过5%);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列(具体比例由举办单位确定)。 2. 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3. 外语水平良好。 4. 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学生申请参加夏令营活动需提供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学院(系)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1份; 2.个人陈述(附件2)1份; 3.其它证明材料(如: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类证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证明,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 (三)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2.纸质材料提交 申请人获得参营资格后,入营报到时提供申请表、个人陈述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表上须有本人所在学校院系推荐意见和教务部门盖章。 (四)材料审核及营员选拔 审核和营员选拔工作由举办单位负责,应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申请条件,依据公布的参营人数和校内外参营比例,确定夏令营参营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夏令营参营名单须在举办单位网站上公布(申请人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可查询)。已被选拔的营员要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五、选拔考核 在夏令营活动期间,举办单位按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群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分三个部分进行,即:背景评估、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营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营员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情况。 (二)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可包括实验技能测试),具体内容和考试时间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等。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营员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可请具备相关资质的专职人员负责进行。凡心理素质测试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选为优秀营员。 (四)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计算。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一般为: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专业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40%。举办单位也可自行确定各项成绩的比例关系。选拔考核综合成绩可由举办单位作为复试综合成绩留存。 (五)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运用: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并在“夏令营报名系统”中记载、留存。各举办单位确定的“优秀营员”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招生计划数,“优秀营员”所占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前70%左右(具体比例由举办单位确定)。获得优秀营员者,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武汉大学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我校的推免生,可免复试接收为我校2020年推免生。(以举办学院夏令营实施细则为准) 2.部分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举办单位“学院相应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可录取免复试。(以举办学院夏令营实施细则为准) 六、研究生新生奖励措施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定向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设立“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一)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二)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三)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详见《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以经学校批准发布为准。 七、夏令营校外选拔考核 为方便考生,举办单位在进行校外招生宣传(含接收推免生宣传)的同时,对少数符合夏令营营员条件的优秀生源,可适时进行夏令营选拔考核。举办单位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干部、教师开展夏令营校外选拔考核。拟获得优秀营员者须经“举办学院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审核、优秀营员公示”后30日内,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录入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武汉大学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由系统记载、留存。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八、组织领导及职责 本次夏令营活动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协调。各举办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夏令营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成立由宣传后勤组、选拔考核组、纪检监察组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制定本单位夏令营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信息公开及公示 夏令营活动各举办单位须将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自接收材料截止之日起2周内,举办单位须确定并在网站上公布参加夏令营全体营员名单;自选拔考核之日起1周内,举办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参加夏令营选拔考核的全体营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并可接受成绩复查申请;举办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优秀营员名单(含夏令营校外选拔考核的优秀营员),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研究生院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夏令营选拔考核的巡视、监察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各举办单位应按照“以接收推免为主、按需招收、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力争通过举办夏令营活动,吸收更多校外优秀生源,更好留住本校优秀生源,不断改善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及质量。 举办单位确定优秀营员名单后须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同意后上网公示。 (二)所有培养单位均须举办校内夏令营活动或结合招生宣传(含接收推免生宣传)进行夏令营校外选拔考核,也可联合举办夏令营活动。 各单位应进一步重视招生宣传和生源选拔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严格选拔程序,灵活安排时间及形式,延揽优秀生源。 (三)各举办单位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营人数、申请条件及程序、申请材料要求、活动日程、优秀营员选拔比例、选拔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优惠政策等,并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布。 (四)各举办单位应为参营人员购买夏令营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夏令营活动期间在汉食宿(武汉市本地高校学生不提供住宿),并为来自外地高校的学生凭票报销硬卧火车票或汽车票费用。同时做好参营人员接待工作,让营员们在夏令营活动期间近距离了解武汉大学,感受“中国最美丽大学”优美的校园环境和深厚的人文底蕴;让营员们在珞珈山下、东湖之滨留下美好回忆。 (五)各举办单位应主动做好营员信息反馈和后期相关工作,公布参加夏令营营员名单后及时确认预计参营人数。在接收推免生阶段,各单位应通过电子邮件主动与优秀营员沟通,如其具备推免资格,可免复试接收为推免生或直博生;如其不具备推免资格,则欢迎其报考我校研究生。 十一、活动经费 夏令营活动所需经费从举办单位研究生教育经费中支出。研究生院从“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专项经费中支出部分经费,可用于报销来自外地高校的参营人员往返硬卧火车票或汽车票费用(具体由举办单位决定)。 十二、时间安排 4月25日—5月6日,研究生院制定夏令营活动方案。 5月7日,学校下发夏令营活动通知。 5月8日—5月10日,举办单位制定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对外发布。 7月7日—8月4日,举办单位相继举行夏令营活动,确定优秀营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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