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2017年
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举办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基本情况 1.活动目的。本次夏令营活动旨在促进大学生相互交流,提高大学生学习热情和研究兴趣,增进优秀大学生对武汉大学及法学院的了解,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选拔我院2018年推免或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备生源。 2.活动时间与地点。定于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至11日(星期二)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地点在法学院大楼。 3. 营员规模。150人左右。 4.活动内容。包括专家讲座、优秀营员选拔考核、自由交流、参观校园等,以公布的活动日程安排为准。 5.选拔考核专业(方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参加夏令营活动需具备以下条件: 1.US News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国重点大学、省部级重点大学,或所学学科为全国重点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水平评估中排名靠前的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18届毕业生,含境外高校当年毕业学生);个别有突出成果、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的其他高校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占参营人数比例不超过10%);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列。有望获得2018年推免资格者优先。 2.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3.外语水平良好。 4.身心健康。 5.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其他各专业,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或者获得法学专业双学位。 (二)申请材料 学生申请参加夏令营活动需提供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法学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1份; 2.个人陈述(附件2)1份。 3.其它证明材料(如: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类证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证明,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 (三)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我院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可下载打印《申请表》和《个人陈述》。(注:初审通过不表示申请人取得营员资格) 2.纸质材料提交 经我院网上公示确定为营员的申请人,入营报到时应提交《申请表》、《个人陈述》和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表》上须有本人所在学校院系推荐意见和教务部门盖章。 申请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与所提交申请材料必须保持一致,申请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营员资格或优秀营员资格。 三、营员名单 学院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出建议营员名单。营员名单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经审核通过的参营营员名单将于6月30日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人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可以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已获得参营营员资格的申请人要在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四、选拔考核 夏令营活动期间,学院将开展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考核将分专业进行。 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主要测试营员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选为优秀营员。 法律硕士(非法学)营员选拔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以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外语能力考查为主。 综合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根据选拔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排名情况,以各专业(方向)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为基础,确定各专业优秀营员名单。优秀营员比例将根据学校指导意见和考核的实际情况确定(75%左右)。优秀营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于7月20日左右上网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获得优秀营员者,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武汉大学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按其参加我院优秀营员选拔考核的专业,直接接收为我院2018年推免生。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报考专业与其优秀营员选拔考核的专业相同,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 “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即可免复试录取;达到我院“优秀营员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可参加复试,按初复试成绩综合排名依次录取。 五、夏令营校外选拔考核 为方便考生,我院将于6月上旬至中旬到外地高校进行校外招生宣传,届时将对符合夏令营营员条件的优秀生源(含非法学专业)进行夏令营选拔考核。欢迎外地高校的优秀大学生就近参加相应的招生宣传咨询会和选拔活动。我院7月中旬在校内举办的夏令营主要面向武汉地区高校大学生。 拟参加选拔考核的学生,应提前通过我校 “夏令营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并于参加招生宣传咨询会时向面试组老师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上须有本人所在学校院系推荐意见和教务部门盖章。 校外招生宣传组开展选拔考核的结果报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优秀营员名单及拟录取专业,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上网公布(6月30日左右),不再另行通知。 经校外选拔考核获得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须于结果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夏令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武汉大学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由系统记载、留存。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六、武汉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励措施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定向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设立“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一)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二)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三)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来自当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的境外高校的研究生新生,也可申请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奖励等级,报研究生院批准。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内容,以经学校批准发布为准。 七、时间安排 5月20日—6月15日,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6月16日—6月30日,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参营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10日—11日,举办夏令营活动。 7月20日,确定优秀营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上网公示参营营员的考核成绩、优秀营员名单及拟接收专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夏令营活动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指导协调下,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 夏令营活动信息公示网站 3.联系方式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九、本细则由武汉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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