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资格保研: 《管理办法规定》“高等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甄选推荐生”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该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在制定总和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2、保研有哪些种类: 教育部出台,要求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保送研究生名额一般按该校应届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在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对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要求一般要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批准的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单独增加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适当增加推免生名额。另外,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接收该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该校推免生总数的65%,其中地处西部省份或者军工、矿业、石油、地质、农林等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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