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中医药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 4.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二、 接收计划 我校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模不超过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的 50%,详见《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研究生院将及时公布接收推免生的情况,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 奖励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 2.学校设立“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在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中药、药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 (含1%)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0元;二等奖:在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中药、药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 1% (不含1%)至5%(含5%)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三等奖:其他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4000元。 说明: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专业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推免服务 系统”备案信息(综合名次ZHMC、排名人数PMRS)为准;若推荐学校排名人数低于100 人(含100人),则排名第1的学生可获一等新生奖学金,排名第2 的学生可获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他学生可获三等新生奖学金。 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3.学校设立“推免生专项新生奖学金”。 录取为基础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入学后 每年奖励8000元,三年共奖励24000元。此项奖学金与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不兼得,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4.其他奖励政策 (1)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优先安排博士研究生导师作为导师,并且优先安排校本部、直属附院的导师。 (2) 录取为基础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加我校国际合作项目的培养。 (3) 录取为基础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硕士阶段达到培养要求,可免试进入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培养。 5.对于外省高校的推免生及在外省实习的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对于在省内非南京市高校以及在省内非南京市实习的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200元差旅补助(以车票为凭据)。四、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4.英语等级证书或者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 6.参加我校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者,携带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复试时将申请材料交由相关招生单位审核,如发现材料虚假,立即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接收办法 1.为做好2018年推免生工作,我校将开通接收推免生网上预报名系统 2.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进行推免生复试。推免生复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形式为面试,复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须在 9 月 28 日按照拟录取的专业和方向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填报,并及时确认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4.申请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我校接收工作日程安排。 5.对于报考我校多个专业的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其他专业。 六、 日程安排 序号 | | | | 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包括本校及外校),根据推免生招生目录,通过我校“接收推免生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 | | 学校确定复试名单、发送复试通知; 各招生单位组织预报名推免生复试,确定拟录取 名单,提交研招办审核。 | | | 具备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网上注册、支付,填报推免生志愿。 | | | “拟优录”考生按照拟录取专业、方向通过教育 部“推免生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在12小时之内接受复试通知、确认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 | | 研究生院更新各专业推免计划,已经录满的专业将在系统中关闭。 | | | | | | | | | | | 序,组织后续批次复试工作,后续复试工作可根据申请者优先确认原则,录取额满为止。 | | | | |
七、 录取及资格复审 推免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入学,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本科所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成绩单原件; 3.未受过任何处分,政审合格,发出录取通知书前将政审结果寄送至研究生院。 4.推免生须提供真实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材料虚假,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 工作纪律和监督 1.推免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在复试结束前为国家秘密级文件,各招生单位在复试组织过程中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如有泄露,将严肃追究泄密人责任。 2.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负责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监督工作。投诉电话: 025-85811026,电子邮箱:jiwei@njutcm.edu.cn,联系人:林正兴。 3.所有公示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邮编:210023电话:(025)85811028 传真:(025)85816077 E-mail:nzyyzb@njucm.edu.cn。 九、以上相关事项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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