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见江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做好本项工作,根据《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江大研字(2014)13号),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办法 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江苏大学”志愿,并及时接收我校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三、工作及进度安排 1、为更好的服务考生,我校即日起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9月13-9月25日,考生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申请系统:http://yjsgll.ujs.edu.cn/zsgl/tmsgl/,进入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凡符合接收条件的同学,各学院将提前(9月28日前)安排复试。 2、9月28日起,教育部正式开通推免生接收报名系统,考生(包含预报名阶段复试合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3、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经预报名和学院复试且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未经过预报名及学院提前复试的考生,学院将及时安排复试。 4、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上报学生复试成绩及录取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 5、9月25日前,各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工作在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各学院应规范工作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推免生复试工作。 6、10月25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统一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第二年6月上旬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材料要求 参加复试时,考生请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2)在学期间曾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发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五、奖励政策 1、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凡是被我校博士点学科或江苏高校优势学科(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1201管理科学工程、1002临床医学、080102固体力学、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710生物学、1007药学)及“ESI”排名前1%主要贡献学科(0703化学)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新生奖学金一等奖3万元,被我校其他学科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新生奖学金二等奖1.6万元,同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的评审。 2、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具体参考《江苏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3、探索实施从推免生中选拔五年一贯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 六、其他事项 1、被接收的申请人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3、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对外发布。 4、联系方式:邮箱:yzb@ujs.edu.cn 电话:0511-88780086 传真:0511-8879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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