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全国高校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积极进取,成绩优秀,外语水平优良,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列,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各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博士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博连读生;工学、理学博士招生专业可接收直博生(约40名)。 我校招收的推免生总数不超过2018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50%(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 1、9月20日前考生可通过我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报名网址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TkssTmYbm/signin.aspx)。 2、9月20日起,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考生在系统中注册。 3、9月28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及时登陆系统填报志愿、确认相关信息。 4、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办法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推免生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 5、考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对接收到的待录取信息进行确认,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10月上旬,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有关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硕士、硕博)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合计为16000元/人。研究生每年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以及20余项社会奖助学金。 2、推免生在拟录取后即可与导师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3、学校接收部分优秀推免生申请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生入学后取得硕士学籍,第二学年转为博士生培养。推免生先申请推免硕士,在复试阶段或拟录取阶段向学院申请硕博连读。 4、直博生直接进入博士生阶段培养,基本学制4年,读博期间可获得学校资助赴海外联合培养(6—12个月)。 五、特别说明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发放复试通知、组织参加复试、公布拟录取通知等各阶段时间安排比较紧凑,推免生要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后续公告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的相关信息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预报名考生经学校复试已接收预录取通知的,仍需根据我校接收工作时间安排及时登录教育部的“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申请以及相关环节的确认。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情况表》及接收推免生材料清单(1份);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材料清单.doc)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5)能够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类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各种表彰奖励证书、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等)。 已接收到预录取通知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时间将复试材料送(寄)至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身份证、学生证可提供复印件)。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在本科阶段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3)未能在本科正常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4)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5、上级部门有关2018年招生要求与规定如有变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 六、联系方式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方式:025-84303162 2、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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