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收名额及专业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总数不超过2025年招生计划的50%,具体专业请参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申请人须获得本科所在学校202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制定本学院的接收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复试,择优接收,凡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学院组织复试,各学院复试工作要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带头人任组长。按照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学科(专业)具体情况制定本学科的具体复试标准和办法。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
四、申请和复试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外校推荐生于10月5日前将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制成PDF电子版(文件命名为:tmzs+身份证号+姓名)发送至邮(hsdyzb02@163.com),进行资格审查。
3.复试时间:2024年10月8日。
4.复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或线下复试,但招生学院只能选择一种复试形式。
5.由具体学院通知并接受本校推荐生报到,通知外校推荐生报到并资格审查(本校推荐生不需资格审查)。按照研究生学院指定时间进行复试。所有推荐生均须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复试。
五、其他事项
1.研究生学院依据学院意见和学校总体计划部署确定是否录取,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对于拟录取考生需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考生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特别说明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七、哈尔滨师范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哈尔滨师范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