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人员;
(四)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的申请者优先。
二、接收专业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西安邮电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附件);
(三)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四)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撰写专著、获得科技奖励、竞赛奖励、参与科研项目等情况)。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由本人在复试时提交至申请学院。
四、接收工作程序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等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并另行通知。
(四)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六、其他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体检不合格。
(二)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一并发放。
(四)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联系方式: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21。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166179。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见下表。
学院 | | |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 | |
电子工程学院 | | | |
计算机学院 | | | |
自动化学院 | |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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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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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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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
数字艺术学院 | | | |
现代邮政学院 | | |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