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6.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1)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的报考条件: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儿科学和儿外科学以外)各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只接受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8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2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我校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接受推免生报考。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均留出一定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直博生占用导师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
202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2.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对复试合格考生,研究生院审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4.考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对接收到的待录取信息进行确认,推免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5.对于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申请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6.对于招生计划已被接收推荐免试生占满的招生专业(参考《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计划,网址:
http://yjszs.njmu.edu.cn/),我校将关闭“教育部推免系统”的志愿填报,不再接受申请。
7.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在录取名单备案公开阶段,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查看拟录取名单。
四、关于复试
1.对所有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原则上现场复试。
3.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本科直博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占30%)和综合面试(占70%),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4.申请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学期注册章完整);
②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④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⑤思想政治情况表(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学习、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应届考生由学习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其他考生由工作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考核意见)。
五、关于体检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关于录取
1.录取成绩: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一专业/方向所有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2.所有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本科直博研究生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收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3年。本科直博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5年。
八、支持政策
1.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具体细则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有6000元的助学金,一般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并有机会获得学校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学金等级以最终的评定结果为准。
2.学院奖励
基础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院奖励5000元。
生殖医学与子代健康全国重点实验室:根据面试情况,表现优秀者入学后可获得重点实验室奖励5000元。
口腔医学院:口腔基础医学专业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院奖励5000元。
药学院: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院奖励7000元。
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根据面试情况获得学院奖励3000元或5000元。
附属淮安第一医院:根据面试情况,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10000元的学院奖励。
附属江宁医院: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院奖励5000元。
九、其他事项
2.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参见《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南医大研[2019]24号)。
3.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B11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1166
电 话:025-86869222
联系人:杨老师、周老师、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