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外国语大学翻译学院接收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四川外国语大学翻译学院接收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接收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川外研〔2024〕58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接收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川外研〔2024〕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我院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各高校相关、相近专业推免生报考。 |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学术学位) 06翻译理论与实践 | | 055101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055102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申请人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申请程序 (一)我院接收推免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务必及时进行注册、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操作。 (二)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我院各接收推免专业(方向)接受推免生预报名。申请人须在9月24日23:00前,将报名材料(邮件名及附件名均命名为“申请专业名-推荐学校-申请人姓名”)提交至7164683@qq.com。报名材料包括: 1. 《四川外国语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电子照片; 3. 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电子照片; 4. 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电子照片; 5.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得荣誉证书等。 6. 四川外国语大学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打印出来后签字再拍照) (三)我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四)收到复试通知申请人,应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或未参加复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参加我校2024年7月“优秀本科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的申请人,若获得其所在学校推免研究生资格,并在研招网推免系统上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报名,根据系统进程在系统复试通知书及待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相应程序。 四、复试安排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申请人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 间:2024年9月26日 14:30-18:00 平 台:腾讯会议 会 议 号:见复试通知书 学院根据报名、录取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 五、接收程序 复试合格者,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及时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书及待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接受待录取的申请人名单将上报至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和研招网公示。 六、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学校补助为补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评定名额按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二)新生奖学金(一年级)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8000元/生。 (三)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年,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年,占20%。根据上一学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等项综合评定。 (四)国家助学金(百分之百覆盖) 6000元/生.年,按照每年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五)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覆盖面广) 市级硕士项目5000元/项;校级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学科项目3000元/项。 (六)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百分之百覆盖) 硕士1200元/生。 (七)研究生还可申请出国留学资助。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处分记录等。 (四)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23-6501246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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