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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2024年北京化工大学推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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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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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22 16: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2024年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具体参照《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我校及报考学院(系、中心)的所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仅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无效。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二)复试

    1. 学院(系、中心)收到申请后,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批、择优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2. 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系、中心)提交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和学院(系、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直接攻博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下载专区”);

    (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下载专区”);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免生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

    (4)英语CET-4或CET-6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单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6)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 各学院(系、中心)有序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实事求是,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应加强对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知识背景、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及综合应用能力等。

    复试时间、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各学院(系、中心)“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束后,学院(系、中心)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复试结果。

    4. 凡通过复试、被学院(系、中心)拟接收的申请人,由学院(系、中心)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按学院(系、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 学院(系、中心)应及时公示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见后续通知。


    四、录取

    (一)所有拟录取推免生的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申请人应及时查看拟录取结果。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研招办实名反映,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调查、处理。考生接待电话号码为:010-64433759;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10-64434762。

    (二)公示结束后,我校将向教育部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为准。

    (三)我校拟于2025年5-6月对拟录取推免生开展政审、调档、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四)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入学前受到处分的,录取资格无效。


    五、奖助政策

    (一)根据推免生成绩,设置1000元至10000元不等额度的奖学金,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二)入学当年享受我校学业奖学金。

    (三)为贫困推免生优先提供三助、勤工俭学机会。

    (四)择优为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或海外暑期学校等国际交流机会。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六)入学前可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


    六、违规处理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七、其他

    本章程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uate.buct.edu.cn/yjszsw/list.htm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各学院(系、中心)联系方式: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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