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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2024年华东政法大学推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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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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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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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16 15: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2024年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025年我校继续招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工作总协调、办法制定、报名系统操作等,协助各招生单位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招生单位各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三)各专业导师组配合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四)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它语种的(日语、俄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   
    (七)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招生名额✦

    除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接收名额按不超过《华东政法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人数的45%拟定。学院对院内各专业推免生招生人数进行统筹,根据生源情况可以调整。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预报名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普通推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
    我校2025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开放时间拟定为9月14日(周六)9时至9月20日(周五)18时。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具体以各招生单位公布通知为准。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预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供参考,知识产权、税务、国际商务等3个专硕,以及纪检监察学、区域国别学等2个学硕,为我校申请新增的学位授权点,是否招生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及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4.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5.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申请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系统开放材料上传截止日期为9月20日18时,具体以各招生单位通知的上传截止日期为准。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招生单位若要求寄送或提交纸质材料,请按相应要求办理。
    五、选拔办法✦
    (一)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推免服务系统”于9月28日9时开通报名功能,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各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二)复试由各学院组织,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同一学科专业须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我校推免复试将于9月21日开始,各专业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单位的后续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做好行程安排
    (三)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四)参加我校各学院举办的2025年招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请在获得本校推免资格后,可参加我校研究生推免系统预报名,以及教育部研招网的正式报名。具体可与相关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老师联系。
    我校商学院按一级学科招生改革,招生专业目录与2024年有所不同,现招生专业为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原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变为研究方向。商学院通过夏令营拟录取的推免生,录取专业及研究方向按改革后的招生专业目录进行调整,请按新招生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在我校研究生推免系统预报名,以及教育部研招网正式报名。
    (五)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七)若教育部、学校有新文件精神,相关政策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思孟堂308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各学院联系方式
    法律学院
    耿老师  021-57090337

    经济法学院
    缪老师  021-57090358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王老师  021-57090144

    国际法学院
    王老师  021-62071928

    刑事法学院
    夏老师  021-62071201

    知识产权学院
    查老师  021-57090081

    商学院
    郭老师  021-570901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贺老师  021-57090413

    政府管理学院
    夏老师  021-57090113

    韬奋新闻传播学院
    许老师  021-57090501

    社会发展学院
    鲍老师  021-57090541

    外语学院
    吴老师  021-57090148

    法律硕士管理中心
    安老师  021-62071808

    文伯书院
    朱老师  021-57090524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张老师  021-57090576

    涉外法治学院
    孙老师  021-57090643

    纪检监察学院
    陈老师  021-6207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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