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和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现就我院开展2018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健康向上,在读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国家文件不包括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对口升学学生、面向基层招收的各类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独立学院学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0%,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必须要进行公示。 (3)各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主要学生干部在满足以上1、2、3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①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50%。 ②中国共产党党员,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不少于2年。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③在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最终成绩按必修课平均成绩占50%、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占10%、奖励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后排名。 具体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50%)+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占10%)+论文、作品发表奖励成绩(占10%)+科技成果、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成绩(占10%)+专业相关竞赛奖励成绩(占5%)+科研项目奖励成绩(占10%)+创新创业奖励成绩(占5%) 注:奖励成绩具体评定标准见附件,每部分成绩直接相加,并按权重封顶。 二、推荐工作 (一)名额分配 名额共3名,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 (二)推荐办法 1、根据综合排名择优推荐,成绩相同者,首先按奖励成绩高低排序,其次按必修课绩点排序。 2、若推荐免试名单中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候补名额依次递补。 (三)提交材料 1. 《山西农业大学2018年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 2. 《山西农业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 3.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 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在20% - 40%的申请者提供3名教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书; 5. 反映考生外语、学术等方面的证书、证件、论文、专利、出版物以及获奖、接收表彰材料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留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9月12日- 9月13日,递交申请材料(崇学楼三楼综合办公室)。 9月14日- 9月17日,确定推免名单并公示。 9月18日- 9月24日,学校公示推免名单 三、接收工作
(一)接收推免 我院可以接收我校及全国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请携带以下三方面材料到我院参加复试。 1、《2018年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反映考生外语、学术等方面的证书、证件、论文、专利、出版物以及获奖、接收表彰材料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留复印件)。 (二)时间安排 9 月28日- 10月9日,学院确定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学院接收推免生报考,进行专业复试确定录取名单。10月10日上午,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空腹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10月11日- 10月24日,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推免生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10月25日,报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四、我院的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在山西农业大学软件学院2018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坚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选拔公正。所有信息根据要求在学院网站公开(http://soft.sxau.edu.cn/index.htm),欢迎监督。
五、本方案由软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54-6287079(学院研究生办)
软件学院 2017年9月12日 附件:奖励成绩评定标准 表一: 论文、作品发表奖励成绩评定标准 | | 刊物 | 署名 | 奖励成绩(分) | 论 文 | | | | | | | 重要报纸 | | | | | | | | | | | | | | 作 品 | | | | | | | | 1、论文、作品发表以正式出版或刊发为准 2、组织相关专家审定 |
表二: 科技成果、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成绩评定标准 | | 类型 | 获奖等级/排名 | 奖励成绩(分) | 科 技 获 奖 | 国家级科技奖 | | | | | | | 省部级科技奖 | | | | | | | 专利 | | | | | | | | | | | | 科技奖获得者、软件开发者为团体,则按所做贡献程度奖励分数依次递减 |
表三: 专业相关竞赛奖励成绩评定标准 | | 级别 | 获奖等级 | 奖励成绩(分) | 专 业 相 关 竞 赛 | 国 际 级 | | | | | | | | | | | 国 家 级 | | | | | | | | | | | 省 部 级 | | | | | | | | | | | | 以团体形式参与学科竞赛,按照所做贡献,奖励分数依次递减;或由带队老师认定团队成员的贡献大小 |
表四: 科研项目奖励成绩评定标准 | | 级别 | 排名 | 奖励成绩(分) | 科研 项目 | | | | | | | | | | | 参与项目的本院其他学生,以第一项目负责人的奖励学分为基准,依次递减 |
表五: 创新创业奖励成绩评定标准 | | 类型 | 奖励成绩(分) | | | | | | | 参加过C9高校的夏令营(C9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并获得offer | | 参加过除C9外的985高校的夏令营并获得offer | | | | 备 注 | |
注:奖励成绩最高为40分,每部分根据权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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