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接收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公告
一、申请条件与招生专业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教育中的教育管理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之外的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二、奖助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发放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8000元/人)、评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年)、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还可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入选“十年树人计划”且本科阶段成绩(校教务处认定的加权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名的本校推免生,入学后发放优秀生源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人。 2.推免生入学后,可优先选择导师、优先推荐参加海外游学、到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优先申请硕博连读、优先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优先获批有关创新项目、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暑期社会实践资助项目等。 3.我校部分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院对推免生和研究生在读期间,另设有单独奖助学金,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4.武汉市外高校来我校复试并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凭票报销往返高铁二等座费用、我校学术交流中心住宿费用。 三、申请程序 1.考生提出申请 2.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9月底开通)填报报考信息。 3.学校发送复试通知 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4.复试 我校招收推免生复试形式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复试一般为综合能力面试,由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含诚信考核)、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5.办理拟录取手续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推荐院校教务处盖章); (3)其他有关材料(自愿提供),如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2.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推免生,取消入学资格。 3.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且须按要求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 4.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后续通知为准。本公告中有与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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