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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nongxue.henau.edu.cn/a/xinxizhongxin/yuanwugongkai/20230925/5975.html
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农业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农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推免生的接收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道文 马 菲
副组长:陈 锋 李浩贤
成 员:李 盼 徐佳亮 穆君怡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的考核,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三、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数
1.直博生:090100作物学,4人;
2.硕士推免生:090100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方向15人,作物遗传育种方向20人。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处分期内)情况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申请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申请学生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系统中予以回复。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将通过复试群另行通知。
2.提交材料
(1)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附件1)、个人陈述1份(附件2);
(2)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CET六级、TOEFL、雅思成绩等;
(5)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能够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3.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意识、基础知识、试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复试方式
考生复试次序,面试小组成员根据作答情况及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面试主要环节:
(1)根据面试组要求,考生选择中文或英文自我介绍,限时2分钟内。
(2)面试小组提问。面试题库线下由面试小组现场抽取并口述题目。面试小组针对考生的作答情况可做进一步的自由提问。考核时间每生不得少于18分钟。
5.复试分数
复试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面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察、专业英语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其中,专业英语考核满分25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等满分70分。思想品德考核满分5分,思想品德考核成绩计入综合成绩排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
1.学院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申请学生姓名、拟录取学科/类别、复试成绩等公示3个工作日。
2.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3.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系统中给予答复。
4.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有学校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报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并上传教育部备案。
六、注意事项
1.经备案拟录取为我校的推免生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24年6月中旬寄给考生本人。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信息者;
(2)有任何考试作弊记录者;
(3)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者;
(5)录取后又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者。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咨询农学院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8号第一实验楼南214办公室;
邮箱:nxybgs@163.com;
电话:0371—56990188。
八、该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遇与教育部、河南省、河南农业大学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南省、河南农业大学文件为准。
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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