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招生工作,根据《四川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现将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接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2024年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计划招收硕士推荐免试生7名,直博生7名。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推免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者,来自高水平院校推免生优先录取。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直博生条件
1.考生需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四川大学接收推免条件。
2.申请类别只限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型博士。
3.报考前必须取得报考导师的推荐。
4.外语水平:申请者外语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5.5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性英文学术论文(以DOI号为准)。
三、接收专业、人数
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24年推免(硕士/直博生)专业目录查询》。https://yz.scu.edu.cn/sszyml/tmsml。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按照“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的基本原则,实行动态进程式录取。
2.即日起至9月25日11:00在四川大学预推免系统注册并报名,网址:https://yz.scu.edu.cn/xly。如已经注册过夏令营,不用重新注册,用夏令营帐号密码登录即可。同时将相关证件、学术成果等扫描件合并到一个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附件(附件具体要求见第7点)。研究院审核后将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尽快安排专家进行复试(推免生复试形式包括当面面试、视频对话等多种形式,由研究院确定;申请直博者复试要求按照四川大学招收博士生规定。随后研究院将依据专家组复试结果,发放是否接收意向。
3.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务必在9月26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四川大学2023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两份纸质版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家分别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其中一份须由拟报考导师出具);纸质版《博士阶段研究计划》(附件3);第7点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全部申请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报考导师-直博材料”命名并在9月25日11:00前发送至scuqimiaoyi@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导师-直博材料。
4. 待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后,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
5.来自高水平院校,参加过我院2023年夏令营并被评为优秀营员的考生,若获得2023年保研资格,同等情况下将免面试优先录取。
6.,预计9月28日开始(此为预计时间,具体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凡通过复试且被我院接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将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7.考生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本科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待推免系统拟录取成功后提供);
(4)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还需提交《四川大学2024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
以上纸质材料须在2023年9月26日17:00前提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限EMS或顺丰邮件)或报送地址: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202室,邮编610207,曾老师、祁老师,电话028-62138375
五、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
六、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028-62138375,祁老师、曾老师Email:scuqimiaoyi@163.com。QQ群号:723125214(请实名申请入群)。
七、举报受理渠道
地址: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202室
电话:18030600911
邮箱:zhangyz@scu.edu.cn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4.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