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 2024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含 直博生) 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 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 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1.报名。 申请学生 2023 年 9 月 22 日前,将本科成绩单 (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 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雅思托福成绩证明等,制作成PDF 文件格式,压缩成ZIP 格 式文件上传至邮箱 (scnumks@163.com) 附件。 申请学生须 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时验证原件。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不 再接受邮件报名,未在邮箱预报名的考生,届时也可在研招 网的“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额满为止。 3.提交预报名申请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 初审,将于 9 月份中下旬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申请人参加复 试。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3 年 9 月下旬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 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正 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 同时查验身份证 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 处公章; (3) 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 (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 创性工作成果等) ,需验原件;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含直博生) 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生 信 息 网 ( 以 下 简 称 研 招 网 ) 的 “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 (http://yz.chsi.com.cn/tm) 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 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 10 天,公示期 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 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 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 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 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 8000 元/生,获奖比例 40%,硕士二等奖每年 5000 元/生,获奖比例 40%,硕士三等 奖每年 1000 元/生,获奖比例 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 6000 元/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 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 800 元/月,助 教 600 元/月,兼辅 1000 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 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 2024 年 9 月 1 日前未获 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0042 联系人:董老师、徐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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