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欢迎国内各大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本所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本所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学四个专业可接收直博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本所人事教育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本所推免生复试。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同时须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名单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主干课无不及格科目。
5.外国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国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填报接收单位
预计能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或本所网页等途径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确定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并与本所人事教育处和导师联系推免接收事宜。考生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进行初步申请,网址:
http://admission.ucas.ac.cn。在网页右下角找到“在线报名”图标,点击“硕士”即可进入“2021年推荐免试申请系统”页面。
若考生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才申请填报本所推免生,则可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不用在国科大的推免申请系统中重复报名。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初步报名后,本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及时通知面试相关事宜。面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本人签字。该表各项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各签字栏及加盖公章处不得为空(注:申请人所学专业的同年级总人数及申请人三学年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处必须由院系及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填写并盖章。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原件)。
3.《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见附件),按要求在表中签字盖章。
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 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由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请
按先后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档(
切勿分开扫描至多个文档),文档命名:考生姓名+2021年推免生面试材料,于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初步报名后2日内发送至
hhma@licp.cas.cn,邮件主题:考生姓名+2021年推免生面试材料,同时,寄送相应的纸质材料至本所人事教育处(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18号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931-4968202,邮编:730000)。
(三)考核和体检
1.本所将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等。
2.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后续另行通知。
3.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相关实验操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可同时进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5.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6.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7.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四)拟录取
1.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所有推免申请者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推免相关信息,并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本所互动完成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等各项网上确认程序。截止规定时间仍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资格。
3.推免生录取层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及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信息为准,经确定后的录取层次、录取类型及录取专业原则上不得变更。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6.对拟录取的推免生,经报教育部最后审批通过后与统考生一同核发录取通知书(含硕士录取通知书和博士录取通知书)。
三、学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
四、其他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已被各培养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若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国科大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3)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4)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3. 推荐免试生若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也可申请该专项计划推免硕士生,该专项计划暂不接收推免直博生。
4.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科院兰州化物所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中科院兰州化物所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邮 编:730000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931-496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