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啦123 发表于 2017-5-22 08:14:03

山东大学法学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法学硕士)招生简章

为促进全国各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增进大学生对山东大学法学院了解,并从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山东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我院将在2017年7月14-17日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参营人数30人。相关事宜如下:一、申请条件1.“985”、“211”高校或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三年级本科在校生(2018届毕业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2.对法学专业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3.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即将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4.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或有相应水平的雅思、托福成绩;或通过日语、德语等小语种相应等级考试。二、纸质版申请材料
1.“山东大学法学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附件)点击打开链接一份,并附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2.个人陈述一份。3.证明材料:截止当前本科阶段成绩单,请所在院系教务部门签章并注明专业排名和专业人数;相关外语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发表的代表性文章。4.一封专家推荐信原件。 三、申请方式1.网上申请:申请人6月20日之前将《申请表》发至lawy@sdu.edu.cn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夏令营+姓名。2.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人以快递方式(EMS)邮寄申请材料,快递信件请注明“夏令营申请材料”。不接受包裹。邮寄地址: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100 电话:0531-88377218联系人:乔老师、李老师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日期为6月20日。3.网上申请和邮寄纸质材料皆为必需。四、材料审核与考核选拔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确定参营名单。名单将于6月30号前后在法学院网站公布,并通知本人。入选营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资格。学院将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并颁发“优秀营员证书”和“营员结业证书”。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同学,如获得所在学校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我校将于2017年秋季推免考试时优先录取。 五、营员食宿及补助1.食宿:我院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在青岛校区(即墨)的食宿,住宿时间:7月14日—7月17日中午12点以前。2.我院为营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我院为来自外地学校的参营学生凭票报销往返硬座和硬卧高铁二等座(备注:火车软卧、动车高铁一等座和飞机票不报)火车票或汽车票费用(备注:报销期间为与夏令营时间基本相符)。请自行预定往返车票。往返车票票据须在9月20日前邮寄至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地址:即墨市鳌山卫街道滨海大道72号山东大学华岗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须真实,否则取消相关机会和利益,并保留追究权利;2.参营期间须遵守山东大学相关规定,按照统一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3.夏令营举办时间若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热烈欢迎有意成为我院2018级研究生的同学报名参营!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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