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推免通知
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传播学院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着力点,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领导指导和统筹管理;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推免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制订工作细则。三、实施方案(一)报名条件及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4.学习成绩优异,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能力等;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6.符合传播学院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及要求。(二)预报名与正式报名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要求者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5)预报名,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招收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公告》(点击查看)。我院预报名已经截止。2.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直接报名。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我院公告、通知。3.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的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复试1.预报名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安排在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复试采用差额方式,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院推免工作小组将组织审核申请材料、加强综合考核,并根据各学科(专业,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等,以下同)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复试比例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复试过程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本次推免复试采用线下形式,面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推免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通知,以免错失机会。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5.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招生学科复试内容和形式,不同专业可以有不同的复试内容和形式。面试内容为以下两项:(1)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50%)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考查学生的全面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知识结构、实验技能、专业思想、潜在能力等)。(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复试结束后将对复试结果进行量化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1.收到我院通知后,同意接受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无论是否预报名、是否参加过夏令营等)均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手续参考流程如下:推免生填报志愿→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以系统实际设置、院系具体要求为准)。2.同意接受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通知后不得更改。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我院志愿,或者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至该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我院拟录取资格,我院将依次递补拟录取。(五)其他说明1.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正式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待公布)、研读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待公布),确定录取学科、院系,培养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政策等。2.推免生务必保证提交各类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3.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5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请拟录取的推免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获知招生录取进程等信息。四、信息公开与监督我院按规定对推免接收工作细则、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咨询方式:yjs@comm.ecnu.edu.cn,021-54343073,许老师。监督、投诉联系方式:cbxy@comm.ecnu.edu.cn,021-54343075,传播学院办公室。
本办法如与上级、上位文件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上位文件为准;如上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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