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免生接收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eee.hqu.edu.cn/info/1024/7363.htm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4年推免生接收的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华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专业我院计划接收包括学术型(080300光学工程、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和专业型(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801电气工程)的推免生。二、招生对象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三、招生计划学院计划招收推免生总数较多,欢迎各位推免生积极报名。四、申请流程(一)预报名9月29日前,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将《附件: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xxyzb@hqu.edu.cn,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复试。(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1.网上报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9月29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2.报名资格审核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3.复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面试,具体复试事宜另行通知。4.拟录取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五、其他事项(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院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四)未尽事宜按照《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六、联系方式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6162398(郑老师)邮箱:xxyzb@hqu.edu.cn
附件: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doc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9月25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