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章程暨选拔复试办法
原文链接:https://law.tongji.edu.cn/info/1113/7133.htm同济大学法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暨选拔复试办法
一、 申请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基本素养。2.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对创新型学术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3. 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6. 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与潜质,CET6≥480分或 TOEFL≥90 或 IELTS≥6.5或者其他语种达到相当水平。
二、申请和选拔(一)预报名推免预报名按照《同济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的通知》(网址:https://yz.tongji.edu.cn/info/1010/2839.htm)进行。有意申请我院的具有母校推免资格者请登录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zs.tongji.edu.cn/)进行报名,我院预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参加过我院2023年暑期学校的优秀学员,只需到教育部推免系统申请,不需要在“同济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中申请,详见本办法第五条第1项。注意:为确保申请者及时接收后续通知,申请者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内填写的联系邮箱和电话务必完整、准确。(二)材料初审我院根据学生在同济大学预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申请材料按学科对申请人进行初审,2022年9月22日在法学院网站(http://law.tongji.edu.cn/)公布复试名单,并通过邮件方式向通过初审的学生发送复试通知。(三) 选拔原则学院以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的预报名数据为基础,对预报名者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学生的专业、本科成绩排名、外语水平、学校以及本科在校期间表现等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三、复试安排复试时间:2023年9月24日-25日复试地点: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法学院衷和楼(详见学院信息栏通知)(一) 复试所需材料:1 《同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至学信网下载);3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4 外语能力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雅思、托福、GMAT、GRE等);5 本科阶段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6自荐信一份(无需专家推荐信);请在复试名单中的同学于2023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将以上1-6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当天,《同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成绩单需提交原件,其他上交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查。请考生按照上述材料的顺序自行装订、现场提交。(二)复试内容与评分标准:1、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9月24日下午13:00-16:10笔试地点:见学院信息栏公告2、面试面试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见学院信息栏公告(1)专业综合部分按150分计,包括专业基础能力、培养潜力、分析和语言能力、综合素质。(2)外语能力考核部分按100分计,包括专业外语笔试与专业外语口语、听力两项,各按50分计。(3)专业课笔试部分按100分计。学院以考生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作为拟录取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第一次复试情况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考生可关注同济研招网和学院网站后续通知。具体安排将以邮件形式告知,请考生关注邮件通知。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严格按照学院发布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结果和拟录取人数复试将实行差额复试,2023年法学院拟录取推免生约50名左右(含暑期学校优秀学员资格获得者)。我院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注:拟录取人数仅供参考,会根据实际报考和复试情况进行调整。复试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我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处审核后公示。
五、注意事项:1.凡在管理平台中进行预报名并通过我院第一批推免生复试的考生(含暑期学校优秀学员),请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完成报名申请,请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的17小时内完成报名申请、接受并确认学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意:为确保申请者及时接收后续通知,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完整、准确。流程如下: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接收复试→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接受待录取→完成2.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1)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2)推荐免试入学者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政审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者。
六、其他咨询电话:法律(法学)(中德比较法双学位项目):021-65981765(曾老师)法学和法律(非法学):021-65988363(蒋老师) 021-65985385(张老师)如对我院复试录取结果或工作有异议,可先通过上述咨询电话和邮箱进行申诉。如对申诉结果不认可,可向我院纪委投诉,邮箱:liuyang@tongji.edu.cn。同济大学法学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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