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2023年夏令营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推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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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2023年夏令营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厦门大学法学院2023年大学生夏令营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请见附件。
厦门大学法学院2023年大学生夏令营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请见附件。最终录取名单请以校招考办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一、注意事项:1.拟录取者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详见厦大招考办网页《厦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2.拟录取者需关注厦大招生办主页上启动推免工作及QQ群的通知,按要求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填报信息,我院将通过该系统向拟录取者发出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者接到录取通知后,须尽快登录系统点击接受我校的网上录取通知,录取状态方能正式达成。3.拟录取者须在2023年7月28日前通过顺丰快递或者邮政快递寄送体检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寄送时间预计9月份,详细关注后续通知)。体检要求: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 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4.未取得推免资格者或未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中报名者或未确认者,均视同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二、如已进入拟录取名单中的营员放弃拟录取资格,请第一时间QQ私信和发送邮件告知(邮箱:COTP@xmu.edu.cn),同时告知报考专业、姓名等放弃拟录取资格信息。三、以上信息如有变化将及时在QQ群里通知,请勿退群并持续关注。 厦门大学法学院2023年大学生夏令营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厦门大学法学院2023年7月19日
最终录取名单请以校招考办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一、注意事项:1.拟录取者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详见厦大招考办网页《厦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2.拟录取者需关注厦大招生办主页上启动推免工作及QQ群的通知,按要求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填报信息,我院将通过该系统向拟录取者发出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者接到录取通知后,须尽快登录系统点击接受我校的网上录取通知,录取状态方能正式达成。3.拟录取者须在2023年7月28日前通过顺丰快递或者邮政快递寄送体检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寄送时间预计9月份,详细关注后续通知)。体检要求: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 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4.未取得推免资格者或未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中报名者或未确认者,均视同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二、如已进入拟录取名单中的营员放弃拟录取资格,请第一时间QQ私信和发送邮件告知(邮箱:COTP@xmu.edu.cn),同时告知报考专业、姓名等放弃拟录取资格信息。
三、以上信息如有变化将及时在QQ群里通知,请勿退群并持续关注。 厦门大学法学院2023年大学生夏令营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厦门大学法学院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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